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
关于对全校公共场合语言文字规范自查的通知

日期: 2024-11-05信息来源:

各职能部门:

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内的语言文字使用,提升校园文化品质,根据国家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,现决定对全校公共场合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自查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自查范围

本次自查涵盖校园内所有公共场合,包含校园宣传、教室布置等方面。

二、自查内容

语言文字的规范性:确保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,无错别字、繁体字、异体字等。

语言文字的准确性: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,无歧义。

语言文字的文明性:确保语言文字文明礼貌,无粗俗、侮辱性语言。

语言文字的美观性:确保文字排版整齐、美观,符合视觉审美。

三、自查时间

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结束。

四、自查要求

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,组织专人负责本部门所管辖公共区域语言文字规范的自查工作,对发现的问题要在11月10日前上报基础教学部(语委办)赵紫艳老师处并及时整改。

五、后续工作

语委办将根据自查结果,对全校公共场合的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并于11月12日对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清单和整改指导意见,发到对应部门,并请相应部门及时落实整改。

请全体师生员工积极配合,共同营造一个规范、文明、和谐的校园语言文字环境。



基础教学部(语委办)

2024年11月5日


上一条:大力提升国家语言能力 全力服务教育强国建设
下一条: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重点活动在新疆喀什举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