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职能部门:
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内的语言文字使用,提升校园文化品质,根据国家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,现决定对全校公共场合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自查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查范围
本次自查涵盖校园内所有公共场合,包含校园宣传、教室布置等方面。
二、自查内容
语言文字的规范性:确保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,无错别字、繁体字、异体字等。
语言文字的准确性: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,无歧义。
语言文字的文明性:确保语言文字文明礼貌,无粗俗、侮辱性语言。
语言文字的美观性:确保文字排版整齐、美观,符合视觉审美。
三、自查时间
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结束。
四、自查要求
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,组织专人负责本部门所管辖公共区域语言文字规范的自查工作,对发现的问题要在11月10日前上报基础教学部(语委办)赵紫艳老师处并及时整改。
五、后续工作
语委办将根据自查结果,对全校公共场合的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并于11月12日对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清单和整改指导意见,发到对应部门,并请相应部门及时落实整改。
请全体师生员工积极配合,共同营造一个规范、文明、和谐的校园语言文字环境。
基础教学部(语委办)
2024年11月5日